(2021年12月13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黎辉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黎辉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其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21年12月13日
浏览次数:8704作者: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4 10:31:52 |
(2021年12月13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黎辉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黎辉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其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21年12月13日